RoHs法規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,它的全稱是《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)。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,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。
RoHs法規和REACH法規一樣,都是屬于管控化學物質的法規,統稱環保法規,不同之處在于REACH法規比RoHs法規管控的范圍更廣。

Rohs指令的函蓋范圍為AC1000V、DC1500以下的由目錄所列出的電子、電氣產品,具體產品如下:
1)、大型家用電器:冰箱、洗衣機、微波爐、空調等;
2)、小型家用電器:吸塵器、電熨斗、電吹風、烤箱、鐘表等;
3)、IT及通訊儀器:計算機、傳真機、電話機、手機等;
4)、民用裝置:收音機、電視機、錄像機、樂器等;
5)、照明器具:除家庭用照明外的熒光燈等,照明控制裝置;
6)、電動工具:電鉆、車床、焊接、噴霧器等(需安裝的大型產業工具除外);
7)、玩具/娛樂、體育器械:電動車、電視游戲機;
8)、自動售貨機。
RoHS檢測認證資料準備
1)、只進行重金屬檢測:固體需提供約5-10g,液體需提供5-10mL;
2)、只進行溴代阻燃劑檢測:固體需提供約10-20g,液體需提供10-20mL;
3)、進行重金屬寄有機污染物檢測:提供約20-30g的樣品;
4)、進行其他有機污染物檢測:提供約30g的樣品;
5)、只檢測鍍層(涂層)部位的樣品,需注明鍍層(涂層)的材質部位的大致重量;如鍍層(涂層)部位的重量達不到送樣量的要求,需提供鍍層(涂層)原料。
環球眾一出具的檢測報告具有法律效力,可用于商超入駐、產品申訴、防惡意維權、競拍等場景(申訴和競拍需滿足甲方檢測要求)。